三年多的“疫情攻坚战“暂告段落,虽然病毒已经没有当年那么强劲,但不再封控,局面却突然变得更为复杂。作为公司的HR及公司疫情防控部门,我们要采取哪些行动及措施来促进公司的正常运转,同时也体现到员工关怀呢?
一、员工出现症状时该怎么处理?
HR及疫情防控部门随时评估员工居家办公的条件,以便在任何紧急情况下,可以安排相应的人员居家办公。同时启用相关在线调查工具,进行员工健康随时统计,进行一定分类,给予不同程度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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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员工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时,首先安抚员工情绪并告知公司疫情防控管理相关部门,但无论何种情况如下图所示,有症状的员工都应立即采取居家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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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公司内部员工管理,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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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居家后HR及疫情防控部门同事准备以下邮件发送给全体员工(仅供参考):
各位同事,
公司XX部门出现员工疑似阳性病例,今日已按照疫情政策及管控要求安排该员工及所在部门全体人员居家办公,并做好三天三检核酸+抗原。
我们同时提醒大家,当你出现身体不适症状,如发烧、发热等,请第一时间通知主管领导及HR或EHS 部门,并自测抗原。
与此同时,请大家在这段时间务必做好自我防护和健康管理,上班期间坚持佩戴口罩,减少不必要的外出、聚集。
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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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性感染者需核酸检测符合阴性,公司疫情防控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正常复工。
二、员工居家期间工资怎么计算?
关于疫情期间的工资发放,现在说法不一。原政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文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12月9日下午人社部官方的公众号发表文章说员工在感染疫情的隔离期间,工资发放按病假处理,但是该消息随即又被删除。
提供一个建议:其实无论什么情况发生,其结果员工可能出现的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居家办公,另一种是无法办公,具体操作可参考下图:
特殊情况处理
如果单位已经停工停业停产了,在此期间劳动者感染了新冠,那么企业仍然可以支付劳动者待岗生活费,即待岗的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支付原工资待遇,从第二个工资支付周期开始,可支付待岗生活费。
员工在隔离期间符合居家办公条件的,按正常工资发放;不符合居家办公条件的,在与员工协商一致后,可以考虑以年假、调休、病假的优先顺序安排工资发放。如果未来国家出台最新的政策,导致以上操作需要补发工资,届时再按相关规定补发。
三、员工感染新冠后算工伤吗?
根据人社部在2020年1月发布的《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相关规定中得知: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所以如果不是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四、提升组织敏捷性的建议
如有必要,可安排部门的员工错峰上下班;避免部门全员交叉感染带来的“团灭”。
让员工明确在不同情况下公司对流程的要求没有流程就没有执行,每个被老天选中休息的打工人,关心的第一件事都是怎么报备、怎么隔离、怎么返岗。这些内容明确并发布给员工,让员工第一时间能找到责任人报备。应急措施也是给保障员工安全感的一部分。同样,它也在保障管理者能够识别哪些业务流断掉,第一时间敏捷调整业务链路的重组和权责分配。
协同IT部门,准备好员工双线办公的技术与设备不止是年前,接下来的几个月时间,员工居家与现场办公相互切换的双线场景,将成为老板们需要应对的常态化情形。行政运营也该使使劲,牵头做好相关的预备协调。布好网络装备,线上会议、云端文档,流程、方法、工具一个不能少。有体力干活的人,才能在家安心打上工。
补位机制对于部门感染的员工,在感染的前几天可能无法实现办公,这时候部门的AB角设置将至关重要,甚至有些时候还需要跨部门协同。HR有必要让公司各部门管理者都建立好相关的机制,设好自己的权限继任者,以备应急之需的同时,未来的分权机制初见雏形。
HR及疫情防控部门可以采购一些抗原检测试剂盒、消毒液、常备药品等以备不时之需。倡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科学防疫“当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正视病毒相信科学,疫情防控没有旁观者,携手共同努力,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